鄂尔多斯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出炉
2016年鄂尔多斯市生态文明建设
年度评价结果
出来啦~
来看看你的家乡
绿色发展指数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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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鄂尔多斯市生态文明建设
年度评价结果公报
鄂尔多斯市统计局
鄂尔多斯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
鄂尔多斯市党委组织部
2018年11月20日
根据《鄂尔多斯市党委办公厅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厅发﹝2018﹞29号)要求,现将2016年度各旗区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布如下:
2016年鄂尔多斯市
生态文明建设年度
评价结果排序
▼
2016年鄂尔多斯市
生态文明建设年度
评价结果
▼
注:本表中各旗区按照绿色发展指数值从大到小排序。若存在并列情况,则下一个地区排序向后递延。
附注:
一、鄂尔多斯市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按照《鄂尔多斯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实施,绿色发展指数采用综合指数法进行测算。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包括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公众满意程度等7个方面,共53项评价指标。其中,前6个方面的52项评价指标纳入绿色发展指数的计算;公众满意程度调查结果进行单独评价与分析。
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减少、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占GDP比重、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绿色产品市场占有率(高效节能产品市场占有率)等5个指标,2016年暂无数据,为了体现公平性,其权数不变,指标的个体指数值赋为最低值60,参与指数计算。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各旗区2016年均完成任务,计算方法同上。对有些旗区没有的地域性指标,相关指标不参与绿色发展指数计算,其权数分摊至其他指标,体现差异化。此外,部分旗区由于确实不涉及相关工作而导致数据缺失的指标,经相关负责部门认定后,参照地域性指标进行处理。
三、计算绿色发展指数所涉及的地区生产总值数据均按照2016年度初步核算数据进行测算。
四、公众满意程度为主观调查指标,通过鄂尔多斯市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组织的抽样调查来反映公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程度。调查采取分层多阶段抽样调查方法,通过采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随机抽取城镇和乡村居民进行电话访问,根据调查结果综合计算9个旗区的公众满意程度。
五、本公报由鄂尔多斯市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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